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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律师咨询电话-禅城律师咨询-信广律师(查看)

发布时间:2020-07-26 03:12:42        






2011年4月21日,佛山市某区人民起诉指控被告人等三人于2010年因交易三宗、共计50公斤黄素,犯买卖制毒物品罪,并且被告人因假释后五年内再犯,是累犯,应从重处罚!

办案经过:

容浩律师接受家属的委托后,经会见当事人,查阅案卷,房产律师咨询免费咨询,认真分析研究,认为:本案被告人现场交易时被抓,被告也承认该宗,该次已成既定事实,但是其它二宗证据不是很充分,而且存在时间、地点等的矛盾,辩护成功的话,可以争取去掉后二宗的指控。否则,被告人买卖50公斤黄素,是累犯,按现行***规定,被告人很有可能10年的有期徒刑!

结果:

接纳容律师的辩护意见,认为公诉***指控的另二宗不成立,被告人二年的有期徒刑!

被告人及家属忐忑的心情终于放下来了,达到了比他们预期还好的效果!家属紧紧的握住容律师的手,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说话:“容律师,您不愧是佛山的***办案***,选择您,没错!”




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,***律师咨询服务,多数观点主张应当本着便民、利民的原则在解释中增加指引性规定,以方便当事人解决纷争。据此,经研究认为,在我国现行的***框架下,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,即行政确认行为。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效力提出异议,虽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,但当事人可以向门申请解决或提起行政。据此,《婚姻法解释(三)》一条第二款作出规定:“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,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,禅城律师咨询,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”。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,***律师咨询电话,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、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。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!


《婚姻法解释(三)》还对夫妻之间赠与房产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求、生育权***、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处理、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人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。在《婚姻法解释(三)》征求意见期间,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,积极建言献策,充分表达了对婚姻家庭审判工作的关注、理解和支持。信广律师人以孜孜不懈的追求,努力树立律师的良好职业形象,创建社会信赖的文明律师所。信广律师人也将一如继往,以人为本、诚信立业;受人所托,忠人之事;高悬义剑,拍案而起;人间正道,朗朗乾坤!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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